食用油使用不可超過發煙點
|
|
| |
| |
| 一、 |
一般油脂於加熱時,剛起薄煙的溫度稱為發煙點。發煙點通常作為油脂精製度與新鮮度的指標。因此,用來油炸的油脂,發煙點應選用大於190℃~200℃以上較為恰當,反覆使用的油脂發煙點也會下降,故民眾應避免重複使用已用過之油脂來油炸食物。各類油品之發煙點,大致如下表:(拜油脂加工技術的進步所賜,經過精緻處理的植物油發煙點都明顯提高,例如精緻過的黃豆油發煙點還高過豬油。)
發煙點
|
油脂種類
|
發煙點
|
油脂種類
|
發煙點
|
|
蓬萊米油
|
約250℃
|
橄欖油
|
約190℃
|
|
大豆沙拉油
|
約245℃
|
花生油
|
約162℃
|
|
紅花仔油
|
約229℃
|
烤酥油
|
約232℃
|
|
葵花油
|
約210℃
|
精製豬油
|
約220℃
|
|
玉米油
|
約207℃
|
|
|
|
| |
|
| 二、 |
食用油品在油炸食物時,溫度太高,油脂就會氧化劣變,產生大量的自由基與聚合物質,部分研究認為恐會影響健康。如果反覆油炸(回鍋油),油脂反覆的氧化劣變,對健康危害機會越大,故提醒民眾或家庭主婦,在用油加熱不管是油炸或煎炒時,如有薄煙剛起時,即應降低加熱溫度,較能確保油煙不直接影響健康。 |
| |
|
| 三、 |
民眾於選(使)用油品時,應注意下列事項:
(1)勿買散裝或來路不明之油品。
(2)勿重複使用或不新鮮油品。
(3)大量煎炸食品時,以豬油或香酥油較宜,沙拉油較不適宜。
(4)做菜時要用排油煙機排煙。
(5)減少油炸食品之攝取。
(6) 減少高溫爆炒或煎炸的食物。
|
|
|
|